根据2021年修订的《辽宁大学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2023年上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申请受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范围
2022年12月—2023年1月获得辽宁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和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者。
二.学位申请条件
学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2.教学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均及格;
3.毕业论文通过。
三.学位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4日。
四.学位申请要求
(一)自考学生
1.扫描下方二维码,准确填写信息;

2.请将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以“姓名+联系电话”命名,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邮箱及地址见“联系方式”)
电子版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文件;
(2)电子版照片(要求为单一蓝色背景,身着白色或浅色系服装,近期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标准尺寸为:480像素*640像素;
(3)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
(5)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纸质版材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2寸照片2张(与电子版照片同版),尺寸为:3.3cm*4.8cm,照片无白边;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成绩单复印件1份
(二)成人学生
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请联系负责老师报送。
电子版材料:
毕业证同版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一律使用新华社大学生图像采集中心采集的学历图像照片及其数码底版(数码底版要求到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或者个人学信档案处下载,不得使用扫描照片)
纸质版材料:
(1)学信网学历照片2寸2张;
(2)毕业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成绩单复印件1份。
五.说明事项
(一)提交的材料需完整、准确,因学生个人上交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填写错误产生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如申请的个人信息与毕业信息不一致,须报送相应说明并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四)如近期举办学位外语考试,另行通知并受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学生的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24-62602169、15893875605
电子邮箱:ttongsun@163.com
邮寄地址(请顺丰邮寄):
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文华楼224B室 文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吕老师收 024-62602169
辽宁大学文学院
2023年4月